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
为更好地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、有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0年12月30日0时起,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抓拍覆盖道路范围
(一)省道213线(南洪公路)康美中学路段
(二)省道213线(南洪公路)康美闽南科技大学路段
二、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
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电视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。
特此通告。
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0年12月25日
来源:南安交警微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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